( 一 ) 大型巴士:每三十分鐘新臺幣五百四十元。
( 二 ) 中型巴士:按大型巴士收費標準八折計費。
(一)長期策略聯盟租用車輛者,得參考同業價格與營運狀況,於收費標準百分之三十範圍內減價計費。
(二)中央及市府所屬機關學校、本市議會、本市各區里辦公處、非營利性質之社福團體或本處員工,以收費標準八折計費。